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河湖管理部门、河长办/景区办代表;
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代表;
水利学会/协会各会员单位代表;
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主管部门代表;
各地从事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设计、水科学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代表;
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技术成果持有的企业和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关注城市水系规划与河流生态景观规划的其他从业人员。
距离论坛开幕还有:
指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