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领导和专家;
相关省(区)水利厅(局)、河(湖)长制办公室代表;
各省(市)水利学会会员单位代表
中国疏浚协会会员单位代表;
各地从事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设计、水科学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代表;
优秀论文作者以及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技术成果持有的企事业单位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