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亟需加快节水制度创新,尤其要尽快出台适应新形势、新目标和新要求的《节约用水条例》,来规范节水行为,惩处破坏、浪费水资源的行为。”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谷树忠为节水建言。
谷树忠认为,制度是节水的重要保障。“我国节水制度建设已取得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支撑了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和国家水安全。但与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以及‘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新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围绕补齐我国节水制度短板,谷树忠深入多地调研,为的是撰写提交一份高质量的提案。“只有通过深入调研,才能找到真问题、真症结,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如何向制度要节水?谷树忠建议,节水体制需进一步改革创新。要提高各部门、各地区对于节水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节水工作的部门间协商、协同。适时在现有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的基础上,拓展其节水管理的部门统筹协调职能。同时,还应理顺“地与水”“城与水”“产与水”“人与水”的体制。
节水机制需进一步创新健全。要重点推进全地域、全领域、全社会的水资源有偿使用,深化水价、水资源费、水资源税改革。全面推行城市阶梯水价,全面建立节水型城市,同时,将水价制度积极引入农业生产领域,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进一步推进水资源费改革,提高水资源费收缴使用管理水平,促进有节制地取用水;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进程,努力全面实现水资源“费改税”。
谷树忠认为,节水规制体系需进一步完善。要重点改进完善各行各业、产品服务的水效标准,深入推进水效标准的实施;建立健全项目层面、规划层面的水综合论证评价规范,深入推进项目、规划的水综合论证评价;建立健全水资源资产评价、核算、考核体系,深入推进全国及重点地区的水资源资产动态评价、核算、考核、审计。
节水法制保障需进一步强化。谷树忠呼吁,要大力推进节水法治体系建设,由司法部或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尽快出台《节约用水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应明晰各涉水部门的节水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工作协同。
“深挖节水潜力,在确保水生态安全红线的前提下,发挥每一滴水的最大经济效能、社会效能。”作为一名从事资源环境政策研究咨询工作的政协委员,聚焦“十四五”节水工作高质量发展,谷树忠有着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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